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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23浏览: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良好发展,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三、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报告书”)、制作评审PPT(20页左右)及X展架(展架模板附后,展架尺寸:0.8*1.8m,要求从项目创新性、项目实用性、项目成果三个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只需提供电子版即可,由学校统一制作),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如论文,项目研究日志,实物与项目过程、成果照片等),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各项目中期报告书、评审PPT、X展架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九层院系行政楼3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qsfxycxcyxy@163.com。

报送材料清单:

1.项目中期报告书纸质及电子版;

2.评审PPT电子版;

3.X展架电子版;

4.其他支撑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如论文,项目研究日志,实物与项目过程、成果照片(照片不少于十张)。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报告书、评审PPT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并将以现场PPT汇报形式进行抽查。学生汇报6分钟,答辩3分钟。项目检查汇报工作将于2017年6月中旬进行。

学校将于中期检查工作后开展项目展示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项目的变更与终止

1.学校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公布合格、限期整改或终止的检查结果。

2.对于限期整改的项目,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上交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通过的项目方可继续实施;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3.被终止的项目,不予进行项目经费资助,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赵龙飞15239936936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王国华18737055656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 期报告书

2.X展架模板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