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各单位:
为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校行字[2014]9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现启动第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创计划”内容包括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第三批“大创计划”拟遴选入孵项目80个。项目一经立项,可入驻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并提供相应的学习、研究场所及设施,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予2000-5000元的项目经费。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中的学校品牌项目或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创业实践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给予二次资助。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团队(3至6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3至6人),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主要成员3至6人),在校内外双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寻求商机、自主整合资源、自主创办企业、自我管理企业,真实体会创业中注册、创建、融资、运营及风险管理等所有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方法和创业法规。
二、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研究和创业训练过程。
2.自主实践。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创新创业项目方案、自主完成项目方案、自主管理项目方案。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创业训练方面的收获。
三、申报对象
1.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申请者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3-6人。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的小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探索性、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及创新创业实践等实际相结合。
2.原则上项目以团队申报,团队最多为6人,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项目按负责人所在学院划分归属。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已参加我校第十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以及近两年省、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也可参加此次申报,在省赛获奖的项目优先资助立项。
3.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即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专业教师。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五、推荐初评及要求
“大创计划”立项评审分校院两级组织实施,学院负责本院各类别项目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学校负责校级项目立项终评,并对校级项目审核备案。
1.各学院在初评时应集中组织答辩,并对学生项目提出评审意见,按规定汇总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按结果排序)上报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
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主体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申请项目经费超出资助限额(如超出部分有其他经费来源不在限制之列)。
2.学院将推荐项目,分类别并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最后由学校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决定是否立项及资助标准。
六、申报程序
1.2016年9月8日-9月20日,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并仔细阅读《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校行字[2014]9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或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见附件1、2、3),于9月21日前将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及项目申请书交至平原路校区院系行政楼408东室。联系人:王国华 孙晓伟 联系电话:0370-258698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49966208@qq.com。
2.9月21日—9月28日,学校将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答辩及现场问辩。所有立项项目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9月28日-10月10日,学校将组织学校大学生创新训创业练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择优确定重点项目。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并将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公示后,学校予以发文公布。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