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批文化创意创业园
入孵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实践平台,学校在平原路校区北门(34、35号宿舍楼门面街区)建设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园,现面向我校学生征集第三批入孵项目及在孵项目创业团队合伙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 征集入孵项目6个,征集在孵项目合伙人创业团队10个,项目经营类别:
(1)科技创作类:游戏动漫、软件开发、文创创作、影视传媒、设计展演、美术摄影等;
(2)电子商务类:O2O项目等;
(3)手作体验类:创意手作、非遗文创、科技体验、手工集合、插画花艺等;
(4)创意服务类:潮服潮饰、滑板趣玩、体育用品等;
(5)教育咨询类:创客教育、美术培训等。
(6)其他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2.园区装修情况
项目位于平原路校区北门34、35号宿舍楼北侧门面房,其中经营装修情况:
(1)学校整体装修已基本结束;
(2)在孵学生创业团队负责单个项目内部空间、创业门店外部创意设计、空调及家具等(装修、设备等所需经费自筹),现装修已结束;
(3)征集的在孵项目合伙人团队根据项目类别植入到现有创业工作室,前期装修费用在学校协调下适当分摊。
3.申报人资格
(1)申报人应为商丘师范学院在校学生创业团队;
(2)申报创业团队需在入驻60日内完成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3)申报人应能负担单个店面部分创意装修资金,项目运营规划科学完善。
4.合作经营期限
项目经营每个合约期为1年,期满后根据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续签(学生创业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毕业后以股权转让形式退出)。
5.运营时限要求
申报团队须在入孵公示后15日内运营,运营日起6个月为试运营期,与学校签定项目试运营合作协议,待试运营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与学校签定正式合作协议。
6.发生费用
(1)水电费用:中标团队在运营期间水、电费用自理;
(2)房租费用:项目试运营期间免收房租;项目正式运营后根据项目使用房屋位置、面积及运营情况适当收取;
(3)其他费用:中标团队入驻后须每月支付物业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总计200元/月;
(4)文创园区运营管理中所获收益包括物业费、管理费、服务费、房租等作为创新创业基金用于资助优秀入孵项目,开展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活动及文化创意创业园区建设等。
7.遴选方式
所有申报团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大学生文创园入孵项目立项评审会,专家评委根据申报团队的项目推介、路演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名,按照经营范围类别择优最终确定入孵团队,团队经营店面选择按照园区类别分布及评审成绩排序决定。
8.合作方式
(1)入孵项目在学校指导下独立经营,学校对入孵团队经营的合法性进行管理和监督。入孵项目须配合学校定期参加创业讲座、沙龙分享会、项目路演等创业活动;
(2)学校定期对入孵项目进行考核,其考核、退出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 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3)日常运营管理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由商丘扬创谷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运营模式具体负责。园区财务外包给专业会计事务所独立核算,随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审计监督。
二、遴选程序
1.报名
请有意愿申报的大学生创业团队携带《商丘师范学院文创园入孵项目申请表》、《文创园入孵项目创业计划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平原路校区院系行政楼302室)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9月27日17:00。
2.审核
入孵团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学校如发现入孵团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恶意投诉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答辩
学校将组织文创园入孵项目评审答辩会,对意向入孵项目公开答辩、问辩。
4.公示
答辩结束后,将答辩成绩及遴选结果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经公示后组织入驻。
三、组织实施
1.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 101号文件精神,大学生文创园建设及入孵工作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由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
2.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3.项目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国华 18737055656
孙晓伟 13569354661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文化创意创业园入孵项目申请表
商丘师范学院
2018年9月25日